关于给予刘静等学生教学信息员“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及“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荣誉称号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及实施办法》(重工商大[2005]57号)第二十一条“学生教学信息员视为学生干部,可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加分”和《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07]225号)奖励加分之规定,经学院评审推荐,教务处和学生处共同研究,决定给予刘静等209名在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认真履行教学信息员职责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给予教学信息员0.05-0.2分的加分,给予教学信息站站长和副站长0.2-0.4分的加分,授予刘静雯等30名同学为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和“优秀教学信息站站长”荣誉称号。希望各学院加强对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工作,督促他们积极履行教学信息员职责,充分发挥他们在教学信息收集和反馈中的作用,并对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教学信息员进行批评教育。
教 务 处 学 生 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2011-2012年第一学期学生教学信息员“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及“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名单]
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6日 0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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