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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11年第10次教学工作例会

我校召开2011年第10次教学工作例会

12月14日上午,我校2011年第10次教学工作例会在厚德楼2017会议室召开。郑旭煦副校长、各学院教学院长、教务办主任/教学秘书;评估办、学生处负责人;教务处、远程中心、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教务处曾庆均处长主持。

首先,教务处石玲副处长介绍申报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有关事项。本次规划教材申报范围为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正式出版,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教材,由市教委组织专家组进行网上评阅,根据评审指标确定成绩排名前10%左右的教材为重庆市“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市级规划教材。

胥江河副处长围绕近期教务处下发的三个通知布置了期末考试的相关工作,请各位教师通过“教务正方系统”查询期末考试主(监)考时间,并准时参加监考;全体学生通过“教务正方系统”查询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和地点。由于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时间只能安排在18周星期四至星期天进行,学生复习时间较少,考试密度大,请全校学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关于学业警示,学生可以通过正方教务系统的“等级考试查询”核实各学期学业警示及累计次数,学院务必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并督促相关学生认真学习。

其次,教务处曾庆均处长通报近期教学相关问题。他强调,学业警示,一定要按程序办理,否则会出问题。教务处下发的三个文件,教务办一定要通过邮箱转发给相关人员;监考是每个老师的基本职责和任务,监考教师的资格问题特别重要,没有资格的,一律不准监考。教务处正在起草关于教材、教研项目、教学成果奖计分文件,届时将下发。关于2011年校级“教学工程”的立项,学院申报踊跃,评选结果比较符合学校要求。关于年终考评,教学口占30分,教务处严格按照学校的考评指标打分,保证所打的分数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考验。

最后,郑旭煦副校长作了总结讲话。她强调,一定要加强新生和新教师的考试培训;四六级等级考试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这学期违纪问题较上学期更为严重,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监考,加强督察工作,临时调换监考,要经过审批,没有经过审批的,一律通报批评,院级考试由学院审批,校级考试由教务处审批;她认为,学院应该大力支持教务处的违纪处理决定。重视期末考试中的各个环节,加强巡考,在命题环节中发现问题,要及时通报,敦促老师及时阅卷录入成绩;教学口与学生口要加强沟通、协调;高度重视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的申报工作;学业警示的比例较高,学院要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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