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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文化素质(通识)课选修学分的规定

学院关于文化素质(通识)课选修学分的规定

各学院及全校学生:

文化素质(通识)课分为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心理健康、素质拓展和创业教育五大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心理健康类的公共课。从2008级起为非艺体类本科专业英语C层次学生开设的“大学基础英语”课程作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文化素质(通识)课;从2008级起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再要求必修2个学分艺术类课程,原已修的艺术类、语言类、体育类文化素质(通识)课调整为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文化素质(通识)课。

由于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差异和文化素质(通识)课类型的调整,不同年级学生选修类型和学分存在差异,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2008级:要求共选修10个学分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心理健康三大类文化素质(通识)课;其中,经济、管理、文学、法学及教育学类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至少选修4学分自然科学领域内的文化素质(通识)课,工学、理学类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至少选修4学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的文化素质(通识)课,“大学语文”或“应用文写作”作为全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除文学与新闻学院外)限选文化素质(通识)课。

2009级:要求共选修9个学分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心理健康、素质拓展培训四大类文化素质(通识)课;其中,经济、管理、文学、法学及教育学类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至少选修4学分自然科学领域内的文化素质(通识)课,工学、理学类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至少选修4学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的文化素质(通识)课;取消2009级必须选修3个学分素质拓展类或者创业教育类文化素质(通识)课文化素质(通识)课的硬性规定。

起,所有2010级及以后年级:要求共选修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心理健康、素质拓展培训和创业教育五大类8个学分文化素质(通识)课;其中,经济、管理、文学、法学及教育学类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至少选修2学分自然科学领域内的文化素质(通识)课,工学、理学类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至少选修2学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的文化素质(通识)课;所有学生至少选修2学分的素质拓展培训或创业教育类课程;从2010级起“大学计算机基础实验I”作为素质拓展培训类文化素质(通识)课;除应用技术学院、国际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现代国际艺术学院、建筑装饰艺术学院、影视动画学院外必须选修2个学分的学生素质拓展培训类或者创业教育类文化素质(通识)课。

应用技术学院文化素质(通识)课学分及类型按其培养方案执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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