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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三学期制”教学运行模式实施方案

  学院“三学期制”教学运行模式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完善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自2011-2012年度第一学期起全面推行“三学期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三学期制”的意义

(一)有利于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素质培养

“三学期制”着眼于解决我校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流于形式、或实践教学环节安排与其它课程冲突、文化素质类通识课开课时段不足、或文化素质类通识课开课与其它课程冲突导致学生选修困难、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程度偏低等问题,通过设置第三学期,进一步完善实验、实践和文化素质类通识课等主要教学环节,使现有学期制在教学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深层矛盾得以缓解,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和实践能力。

(二)有利于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在各校区间更均衡地配置

“三学期制”以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人才培养优势为目的,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促进南岸主校区和江北校区校园文化的融通和流转。“三学期制”注重将长学期的稳定性、连续性与短学期的灵活性、自主性相结合,给学生以更加弹性的学习空间,让学生更具自主性地构建知识结构,发展职业竞争力。“三学期制”的实施,也有助于提高各类教学资源的利用率,提高办学效益。

(三)有利于推动开放办学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三学期制”实施后,学校和各院系可利用短学期延聘国内外知名学者驻校或来校讲学,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共享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三学期制”还为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参加科研项目、从事创新性实验和学术研究等提供更多的时间和空间。如果将短学期和暑期连通利用,学生可以有更好的条件尽早进入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进行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和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社会适应性和就业竞争力。短学期的设置,使教学工作的安排更具灵活性,既需要教师完善和更新课程结构和授课内容,也使教师可以更加灵活地选择教学时间,可能有更多的集中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时间。

二、“三学期制”的基本内容

(一)基本模式

1.“三学期制”的学期划分

我校现在实行的是二学期四阶段模式。实行“三学期制” 后,学期制模式改为两长一短三个学期,即:秋季学期(18周)+春季学期(18周)+夏季短学期(4周),总教学周数为 40周,寒暑假的放假时间基本维持不变。

2.教学时间安排

两个长学期(秋、春两季)实行16周授课,2周考试的教学安排。

夏季短学期主要安排实践教学和文化素质类通识教育课程,不强制要求所有师生到校,有教学安排的师生必须参加。

夏季短学期的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安排在春季学期19-22周,学分、学时、考核、课程要求等均与正常的课程要求相同。学生注册仍在春秋两季学期开学注册,春季学期和夏季学期之间不间断,夏季学期不另行注册。夏季短学期学生选课与春季学期同时进行,夏季短学期的学生成绩记录在每学年的第2学期,即春季学期。

(二)实施计划

1.“三学期制”实施时间表

“三学期制”拟从2011-2012学年第1学期起在全校开始实施,即今年秋季学期的开学时间为2011年9月2日。学院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校历表见附件。

2、短学期(即夏季学期)主要教学内容

实施“三学期制”条件下,各专业(年级)的理论教学主要安排在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夏季短学期主要安排内容:

(1)集中实践环节

①综合实训(含经管实验教学中心综合平台实训)、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

②军事训练及理论教学;

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④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

⑤各类大学生学术竞赛的集中培训,如数学建模培训;

⑥交换生带薪实习;

⑦工厂带薪实习;

2、文化素质类通识课

文化素质类通识课除在秋季和春季长学期开设外,实施短学期后可在夏季短学期开设文化素质类通识课程,以满足更多学生选修通识课程的需要。

三、实施“三学期制”的具体措施

1、全面修订本科教学计划,适当调整教学管理制度 

学期制改革的实质是课程设置、课程内容的深刻变革。通过对首届学分制存在问题的总结和目前教学环节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研讨,理清思路。各教学单位要抓住“三学期制”实施的有利契机,全面修订本科生教学计划,统筹规划、合理构建课程体系,使修订的教学计划在国内同行中具有先进性和前瞻性。

为适应“三学期制”的推行,学校将在校历、学分制、辅修第二专业、学生学习与学籍管理等制度方面作出相应的调整。

2、推进实践教学改革

加大对实训实践教学的经费投入和机制保障,建立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合作与联动的机制,共同推进复合型,应用型的人才培养.学校将通过制定学生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环节的教学计划,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制度规范,建设一批教学实习和就业实习的基地。学校应加大改善实验室建设条件的力度,加强实验室管理的制度建设,以保障学生夏季学期集中训练和科学研究的顺利开展。

3、落实后勤保障措施

实施“三学期制”后,要求校内各部门在夏季短学期实行轮休制度,夏季学期根据各部门工作性质不同,保障足够人员值班,以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提供正常的保障。

四、“三学期制”的组织机构与职能分工

1、党政办公室负责“三学期制”的组织协调工作。

2、教务处负责制定“三学期制”的校历,组织各学院修订各专业本科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执行计划,统筹协调教学实习基地和科研实训基地的管理和建设。

    3、教务处、团委、就业指导中心等单位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组织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等素质教育活动,统筹协调就业实习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

    4、研究生处根据“三学期制”实际情况负责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

5、学生处根据“三学期制”施行的具体情况,落实相应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在学生管理,公寓管理等方面提供保障。

6、后勤处,实业公司等根据“三学期制”实施情况制订相关后勤保障方案。

7、各学院负责本单位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执行计划修订工作和教学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

[附件:2011-2012学年校历]

 

                                                        学院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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