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院申报的校级“教考分离”课程情况,按照校级“教考分离”课程主要从量大面广的通识必修课、大类基础课中产生的原则,经教务处研究,学院申报课程中,考核课程低于10个教学班或学生人数低于1000人不能申报为校级“教考分离”,未申报成功的课程自动成为院级“教考分离”课程。经研究,确定经济学院《微观经济学》等11门课程为本学期校级“教考分离”课程。参加考核教学班372个,考试人次数21861人次。请各学院核对校级“教考分离”课程中是每门课程对应的试卷编码是否有误,是否有遗漏的教学班和考试人数,及不参加教考分离的教学班和考试人数,有差错和遗漏请在2023年5月17日(第12周星期三)以内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骆老师联系(厚德楼2012,电话62769149)更正。
课程归属学院院长、主管教学院长及系主任(课程组负责人)确定命题教师,并将命题教师工号、姓名、命题课程及联系方式,于5月17日(第12周星期三)上午12:00前单独通过企业微信报评估办孙光学老师(厚德楼1006,电话:62769501)。命题要求严格按照《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重工商大〔2012〕186号)第四章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从题型、题量、A卷与B卷的重复率要求、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等严格把握标准。
各学院要认真对课程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研判,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确定课程期末试卷的命题基本要求, A、B试卷的重复率严格控制在10%以内,特别重视试卷题量、难易程度。所有课程试卷需经分管教学院长、系主任(课程组负责人)严格审查后签字。特别要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防止试题泄露。
校级“教考分离”课程及学校其他列为期末统一考试的课程请各学院组织命题教师或课程命题组于2023年5月26日(第13周星期五)上午12:00前将试卷(A、B卷)和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交评估办孙老师(电子和纸质文档均需提交)。(A卷按新模板命题,B卷按学校模板命题)。联系人:孙老师(厚德楼1006,电话:62769501)。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校级“教考分离”课程及考核班级汇总表
评估办 教务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