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重庆市教委的工作安排,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市级教改项目已经到结题验收的时间,另外根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2〕20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进行结题验收。项目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依据
1、验收范围
(1)2021年及其以前立项未结题的市级教改项目。
(2)2021年及其以前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
2、结题要求
(1)市级教改项目结题要求按照《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渝教高〔2009〕10号)关于结题要求和立项任务进行。
(2)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按照《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2〕201号)和立项任务书进行。
二、申请验收的教改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1、市级教改项目
(1)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以下简称《结题验收表》)。请提前填写专家验收意见(单独提交,不写在结题验收表里,只交电子版即可)。
(2)项目研究报告。
(3)项目实践效果分析报告。实践分析报告主要围绕研究项目的实践开展情况,提供实践的具体措施,如课程的建设、教学资源的建设、教学水平的建设等,开展教改实践取得的成效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实践效果分析报告需请学院或部门出具相关实践证明。
(4)支撑材料。包括:任务书(盖章复印件)、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项目变更申请表(没有变更不填写)、已发表论文复印件等任务书上所要求的各种成果。
结题材料装订要求:结题验收表、研究报告、实践效果分析报告分别单独装订成册(纸质材料提交一份),所有支撑材料装订成一册(纸质材料提交一份)。所有材料请装袋,在纸袋正面贴上《结题验收表》封面复印件。
2、校级教改项目
(1)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2)项目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背景、思路、研究与实践情况;项目主要成果简介;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项目推广价值及进一步研究、实践的思路等。
(3)项目实践效果分析报告。实践分析报告主要围绕研究项目的实践开展情况,提供实践的具体措施,如课程的建设、教学资源的建设、教学水平的建设等,开展教改实践取得的成效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实践效果分析报告需请学院或部门出具相关实践证明。
(4)支撑材料。体现成果实践应用及其效果的支撑材料和分析报告、发表的教研论文、专著、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等任务书上所要求的各种成果。
结题材料装订要求:结题验收表、研究报告、实践效果分析报告分别单独装订成册,任务书和其他支撑材料装订成一册,所有材料一式一份并装袋,并在纸袋正面贴上《项目结题书》封面。涉及到的相关表格请在教务处网站“常用表格”中的“教学改革”栏目下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重点对2018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进行清理,这类项目已超过最长研究时限,应于本次提交结项材料、办理结项手续。逾期未结项,项目将以终止方式进行处理。对于被中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项目终止或撤项决定生效之日起,暂停其两年的各类教改项目申报资格。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改项目的结项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并组织开展预验收工作。项目按期结项情况,将作为学院年终考核和下一年度教改项目立项数量的重要依据。
四、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项目组按要求准备结题验收材料,各学院按规定时间统一提交材料,不接受老师个人提交材料。于2023年6月6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提交纸质材料至教务处教学建设改革研究室(厚德楼2003室),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由学院汇总后统一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崔榕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的市级教改项目名单
2.2021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名单
教 务 处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