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办法》,我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任组长,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学团办老师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审核工作。经逐步的认定、审核、班级内公示等程序,现对我院2018-2019学年家庭贫困学生甄别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5日,如有疑问,请咨询慧智楼90706办公室袁老师,电话023-6276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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