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学院教师教学评奖评选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6】104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开展学院2016-2017学年“教师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重工商大【2016】174号】)文件,学院成立了教师教学评奖评选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学院教师教学奖推荐提名办法,对申报教师教学奖的教师进行按规定进行了综合考查,现对申请人员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学院推荐参评人员为廖兰、李平、黄美娜
公示期为2017年3月6日—3月10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教职工,请在公示期间向院长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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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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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6日 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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